财务管理制度
日期:2020-04-26 13:09:16  浏览量:274

财务管理制度

为了加强财务管理,规范财务行为,提高资金使用效益,保证教学供应,根据《事业单位财务规则》和国家有关法规,结合我校实际,特制定本制度。

1、加强对财务人员管理,提高其思想觉悟和业务能力,财务主管及业务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财经政策,坚决贯彻有关法律、法规和规章制度,认真履行岗位职责,严格依法办事,廉洁奉公,爱岗敬业,谨慎从事。财会人员要及时记帐,按月结帐报帐,做到内容真实,数字准确,手续齐全,帐目清楚。

2、严格执行购物、维修、出差审批制度,严把报销审批关。所有报销凭证必须正规、有附件(审批表、购物清单等),须由经办人(或收物人)签字(经办与采物人采取回避制度),总务主任审查、主管副校长审批后出纳方可付款,否则一律拒付。

3、建立维修补建审查结算制度。维修补建预算须经总务处财务领导小组(主管副校长、总务主任、报帐员、保管)现场勘察后决定;施工期间,经手人必须详细、真实地填写施工日志;工程结束时,经总务主任审查日志并签字后,再决算。

4、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额规定,建立预算外资金专户管理。严格执行县《预算外资金管理施行细则》,严格执行上级的收支项目及标准,要做到帐清楚,票据规范。

5、加强各项代收费用 的管理。严格执行收费标准,保险费、会考费、考查费、书本费(含资料费)等及时上报,并按学期和学生结算,长退短补,并给学生填清收费通知单。

6、加强固定资产管理。固定资产是指一般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,专用设备价值在1500元以上,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,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。固定资产应建立分类帐。学校每期应组织人员对固定资产及一般设备的购置、领用、结存进行清查盘点,真正做到帐物相符。

7、建立健全领物制度。办公用品由领用人申请,经部门领导审查后,送总务主任审批,再到保管处领物。设备更换由分管总务的副校长审批后实行交旧(坏)换新。

8、对外接待由总务处统一管理,凡部门涉外接待者,经部门负责人与分管总务的副校长、总务主任商定后,由总务处派专人办理,严格控制标准。否则,学校一律拒付。

9、爱护公物,节约水电。学校至少每期组织一次公物大检查,对损坏公物,照价赔款。水电工因操作不当造成损失 的,应视其情节予以罚款。

10、不得挪用公款或私借他人。特急病人或有急事的教职工借款,须经校长审批,本人依还款计划按期归还。

11、每期公布一次经费收支情况,接受教职工监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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